房地产税立法进展最新表述:全国人大称今年制定 原文摘自:互聯網 更新日期:2019-03-11 据新华社报道,3月8日下午3时,十三届全国人大二次会议在人民大会堂举行第二次全体会议,听取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长栗战书关于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工作的报告。 报告称,今年集中力量落实好党中央确定的重大立法事项,包括审议民法典,制定刑法修正案(十一)、基本医疗卫生与健康促进法、房地产税法、出口管制法、社区矫正法、军民融合发展法、退役军人保障法、政务处分法,修改证券法、现役军官法、兵役法、人民武装警察法、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组织法、全国人民代表大会议事规则,生物安全法、长江保护法等立法调研、起草,都要加紧工作,确保如期完成。 今年的政府工作报告中,也提出要健全地方税体系,稳步推进房地产税立法。房地产税立法也是新一轮财税改革的重要任务之一,按照财税改革时间表,2020年前要完成重要领域关键领域的改革,因此有些财税专家认为,房地产税立法将在2020年前完成。 此前多位财税专家告诉第一财经记者,房地产税立法进入攻坚期,全国人大将根据立法进展、经济形势、房地产市场情况等稳步推进。 由于对老百姓个人住房征税,因此房地产税备受社会关注。官方已经明确,房地产税由全国人大常委会预算工作委员会和财政部牵头组织起草,主要工作包括起草完善法律草案、重要问题的论证、内部征求意见等。 房地产税立法已经被列入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立法规划的第一类项目,即条件比较成熟、任期内拟提请审议的法律草案。2018年房地产税立法列入全国人大常委会预备审议项目,这些立法项目由有关方面抓紧调研和起草工作,视情在2018年或者以后年度安排审议。截至目前房地产税法草案尚未提交全国人大常委会审议。 目前关于房地产税怎么改革的官方信息较少,不过财政部官员此前透露了改革思路。 2017年11月,时任财政部部长肖捷在《党的十九大报告辅导读本》撰文称,按照“立法先行、充分授权、分步推进”的原则,推进房地产税立法和实施。对工商业房地产和个人住房按照评估值征收房地产税,适当降低建设、交易环节税费负担,逐步建立完善的现代房地产税制度。 2018年全国两会上,时任财政部副部长史耀斌答记者问时说,房地产税总体思路就是“立法先行、充分授权、分步推进”。目前相关部门正在设计、完善,同时再进行论证和听取意见史耀斌认表示,中国房地产税制度设计上会参考国际上共性的制度性安排。 他总结目前国际上房地产税制度有四大共性。分别是所有的工商业住房和个人住房都会按照它的评估值来征税。所有国家的房地产税制度安排中都有一些税收优惠。比如可以作出一定的扣除标准等。房地产税属于地方税,收入归属于地方政府。房地产税需要建立完备的税收征管模式,使房地产税征得到、征得公平。 除了借鉴国际经验外,史耀斌强调,会按照中国的国情出发来合理设计房地产税制度。 “比如说合并整合相关的一些税种,再比如说合理降低房地产在建设交易环节的一些税费负担等。这样的话,使我们设计的房地产税制度能够更加合理、更加公平,既能够起到筹集财政收入的作用,又能够起到调节收入分配、促进社会公平的积极效应。”史耀斌说。 史耀斌目前担任全国人大常委会预算工作委员会主任,而房地产税法草案起草工作正是该委员会重点工作之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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