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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地产税立法草案今年有望“一读”

原文摘自:互聯網    更新日期:2018-03-07

在3月5日的全国政协十三届一次小组会期间,全国政协委员、财政部原部长、全国社保基金理事会理事长楼继伟向北京商报记者透露,“今年房地产税法草案应该能完成‘一读’”。

  所谓“一读”在业界普遍指的是立法机关立法程序里的一步,一般来说,立法过程中,立法草案的标题会被三度宣读,即业界通称的“三读”。具体到我国,“三读”对应的“三审”是我国国家权力机关在实践中逐渐完善起来的立法审议程序,第五届全国人大以前,对法律案的审议只有一次,从第六届起改为两审。《立法法》通过后,全国人大常委会审议法律案一般实行“三审”制,即在原来“二审”的基础上,增加了对关键问题和有较大争论问题的协调环节,由法律委员会在统一审议的基础上向常委会报告审议结果,再进行“三审”。

  在今年全国人大会议首场新闻发布会上,大会发言人张业遂就透露,加快房地产税立法是党中央提出的重要任务,由全国人大常委会预算工作委员会和财政部负责牵头组织起草,目前正在加快进行起草完善法律草案、重要问题的论证、内部征求意见等方面的工作,争取早日完成提请常委会初次审议的准备工作。

  国家行政学院经济学教研部教授冯俏彬直言,如果今年草案能提交全国人大审议,对于房地产税立法来说应该算是迈出了重要的一步,意味着各部门间已形成统一意见,“毕竟直到目前,关于草案的讨论版本仍然层出不穷,互相之间也没有形成共识”。冯俏彬表示,现在业界对于房地产税法的争议核心点包括按面积还是按套征收、哪些房产可以免征、征收基数如何确定等。

  根据财政部部长肖捷此前提出的房地产税立法和实施原则,即“立法先行、充分授权、分步推进”,有业内人士预计,房地产税立法之后,中央层面会明确一个总体框架,包括税收征收范围、豁免的基本条件、税率的标准范围等,主要是对工商业房地产和个人住房按照评估值征收房地产税,适当降低建设、交易环节税费负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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